2011年12月21日,福建省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会议通报2011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通报了省级宗教团体全年安全工作运转情况,传达学习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宗教团体汇报了一年来的工作并说明了明年的工作思路。
林致知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强调,第一,充分肯定各宗教团体工作。一年来,各团体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有效促进了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第二,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一是建章立制,宗教团体是窗口也是形象;二是展示作为,宗教团体是平台也是舞台;三是沟通联系信教群众,宗教团体是桥梁也是纽带;四是做好服务社会、服务人群工作,宗教团体是服务也是示范。各宗教团体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自我管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的能力。第三,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克服侥幸心理,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宗教重点节庆、敏感时段的安全工作,确保全省宗教领域和谐安定。厅机关办公室、宗教业务处和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秘书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