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日前召开凤山寺保护管理有关问题会议,会议决定,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文物单位发挥应有的作用,将把凤山寺的管理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偿划拨给市民族宗教局,由市民族宗教局列入国有资产管理并于近期做好移交工作。移交后,由市民宗局委托市佛教协会负责管理使用,作为市佛教协会办公场所。
凤山寺,俗称塔寺,位于莆田城内东大路,原名敬善院,唐朝开元年间改名万安水陆院,后又改名天福寺,并于正殿后建木塔三级。宋朝太平兴国时期,其毗邻朱仁赞舍宅建永福院,宋淳熙九年俱被火毁。复建后到元朝至正十四年又均遭火,僧霞谷因请合为一寺重建,次年赐名祝圣都道场,后原水陆院山门改建为天妃宫。民国时期,只存大雄宝殿一座。大殿后法堂前原有木构三级的四天王塔只存底层八角形的塔基,当门及东西侧的四天王像和后面韦陀像、瓜楞柱、须弥座等石浮雕也年久不存。目前,位于文献路步行街边仅存的凤山寺大雄宝殿只是千年古寺凤山寺庞大建筑群的一座主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