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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仪规
 
游览寺院四大禁忌
来源:太平岩寺 更新时间:2012/12/20 7:56:03 阅读:1

  一忌称呼不当。

  对寺院的僧人应尊称为“师父”,“大师”、“法师”等,对住持僧应尊称为“长老”、“方丈”、“禅师”。对喇嘛庙中的僧人应尊称“喇嘛”,即“上师”之意。

  二忌礼节失当。

  与僧人见面的行礼方式为双手合十,微微低头,忌用握手、拥抱、摸僧人头部等不当之礼节。

  三忌谈吐不当。

  与僧人交谈,不应提及杀戮之辞、婚配之事,以及食用腥荤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忌行为举止失当。

  游览寺院时不可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行须缓步,语要低声,不可乱动寺院之物,尤忌乱摸乱刻神像法器。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也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无知而做出失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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