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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仪规
 
上殿须知
来源:太平岩寺 更新时间:2014/10/15 7:55:19 阅读:1

  佛殿须知

  进入佛殿,态度要恭敬。

  入佛殿最好不行走中央大门,须缘左右边门进入。缘左门进,左足先跨入;缘右门进,右足先跨入。进入殿堂后,不得穿堂横越或左右驰走、奔跑。

  进入大殿时,如须脱鞋,应将鞋子整齐摆放殿外,或放置鞋柜内,依序入殿。

  服装仪容须整齐大方、朴素,不袒胸露背,不着短裤,男众不可着汗衫,须脱帽。

  殿堂内不可大声喧哗、谈笑、嬉闹,及谈论世俗言语。

  不在殿堂内倚墙靠壁或躺卧;不将杂物、器具等倚放殿壁。

  不在殿内打呵欠、涕唾,若不得已,应退出殿外。咳嗽时,须以袖掩口。

  除礼佛、诵经、打坐、听讲外,不可在殿堂内席地而坐。

  殿堂法器为龙天耳目,不得擅自敲打。

  倘若于大殿中有短时间课诵,欲着海青、缦衣者,应先在车上或僻静处披搭,勿于大殿中匆促着衣,有失威仪。尤其不宜在殿内或面对佛像抽衣、搭衣,或穿脱世俗衣物、梳头等。

  若个别在佛殿内诵经,宜应默念,以免扰众;如系随众课诵,宜随众唱念,不可口出异韵怪音。

  上香以一柱为宜;如燃三柱,则第一支插中间,第二支左边,第三支右边。

  点燃香烛后,不可以口吹熄,应以手扇之;持香应齐眉,香须插正。

  不宜无故入大殿、佛塔游行。

  不批评、不比较佛像差异,应以虔诚的心礼拜、瞻仰。

  佛前的香花供品等不可用鼻嗅,或随意取而食之。

  呈献供品宜请香灯法师代为处理,得以香、花、灯、涂、果、茶、食、宝、珠、衣等供佛。

  殿内如有佛事,应视情况进入,以不妨碍佛事进行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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