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大事年表 | 最近更新 | 站内搜索 | 新浪微博:@厦门市太平岩寺
电话:0592-2048015 传真:0592-8127339 邮箱:tpys_0592@qq.com 微信号:taipingyansi
佛教常识
 
享用寺院物品 有不好的因果吗?
来源:太平岩寺 更新时间:2019/3/23 9:06:46 阅读:1

  几乎每一位居士或者学佛信众都会到寺院参加法会、朝圣、进香、礼佛...寺院的供品、常住物品、金钱...在家人能不能享用呢?寺院僧人能不能馈赠给在家人?在家人能否接受呢?寺院是否可以免费吃住呢?

  1、寺院的物品属十方所有

  十方僧物:寺院的物品财产、金钱等等均来自于十方信众的布施,因此其归属应为十方所有、一切僧众所有,并不属于某一位僧人、某几个人僧人、某一个寺院所有。

  2、有的物品属于共住一寺的僧人所有

  现前僧物:就是寺院一些物品财务属于本寺僧人共同所有。

  3、寺院物品与“盗窃戒”

  根据比丘戒和比丘尼戒律的规定,将现前僧物或者十方僧物私自享用或馈赠给在家居士均犯有“偷盗戒”,因为被盗物品属于共有物品,其罪过要比偷到个人物品的罪过大的多。

  4、寺院物品与“污他罪”

  寺院僧人为了获取居士的欢喜心,以得到在家人更多的供养与布施,以馈赠给任何物品,馈赠的无论是私有的还是十方共有的,只要给予在家人即犯有“污他罪”,也就是以自己的染污心,馈赠给在家人物品。

  5、什么情况下可以接收寺院的馈赠呢?

  5.1、贫病为难时

  当在家人遇到重大疾病、极度贫困、重大危难之时,可以接收寺院的救济与布施。救济包括金钱、财物、精神。

  当通过寺院救济度过难关、转危为安之后再来供养三宝、救济他人、感恩佛法僧。

  5.2、为寺院工作以维持家庭生活

  如果在家人是在寺院工作,而且要维持家庭的生活,那么寺院可以按工计酬,发给生活费用。

  6、是否可以免费在寺院吃住

  6.1、以贪求之心吃住在寺院

  若以贪求心想在寺院免费吃住、节约支出,这样在寺院吃住是有不良因果的,寺院的物品均来自于十方信众的布施,是用来供养三宝(佛法僧),在家人以贪求之心不能免费享用。

  6.2、发心的义工吃住在寺院

  如果发心义务为寺院工作,且不便于携带食物的工作人员,寺院可以安排他们免费的膳食。

  6.3、危难之时吃住在寺院

  当在家人处于重大疾病、大灾大难之时,可以免费在寺院吃住。难关度过之后,可供养三宝。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虎园路2号万石植物园内 中文网址:太平岩寺.COM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号:闽(2022)0000011 闽ICP备19021265号-1
电话:0592-2048015 邮箱:tpys_0592@qq.com 微信号:taipingyansi
Copyright 2010-2023 太平岩寺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