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到寺庙旅游,看到龙眼成熟了,觉得很好奇也很好玩,随手就采了一些来吃。这样算偷盗吗?
是的,确实是盗窃常住三宝物。表面上来看,好像他们没有盗心,只是出于好玩,觉得采几颗龙眼也无所谓。
但这种行为确确实实犯了盗窃罪。戒律规定:“凡有主物,不与而取,名之为盗。”
这里面关键有两个要点:
第一,所采的龙眼是有主物,不是野生的。
第二,寺院里面没有允许他去采。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算是犯了盗窃。
一般人犯盗主要是因为贪嗔痴而起:
第一,因贪而盗。比如,贪爱对方的金银珠宝、文物古董乃至于侵占人家的山河土地、矿产资源都是犯盗窃罪。
第二,因嗔而盗。比如,敌对双方互相窃取情报机密,劫夺粮食、弹药等。
第三,因痴而盗。旅客出于好奇好玩,随手采摘寺院的水果,就是属于因痴而盗。因为他们不信因果、不明事理,与痴相应。
灯云法师